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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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2-10-21 17:31  浏览量:560  来源: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及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延期复核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局(办)领导指示,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第二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工作。现将有关延期复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复核工种


(一)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主要考核以下工种:


1、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2、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T)、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S)、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W)。


(二)普通脚手架架子工(P)。普通脚手架架子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架、 外电防护架、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等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人员。 


二、 延期复核对象


2016、2018、2020年已取得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 民防空办公室)申请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且按期延期复核的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和建筑架子工,其中2016年取得的人员进行复核换发新证书。


三、 延期复核申报条件、程序、资料 (一)申报条件


1、仍在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和建筑架子工作业岗位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近3个月内经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合格且 无妨碍从事相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体检证明;

3、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或者继续教育证明(按规定组织或 者委托有能力的培训机构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4、用人单位出具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2年内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违章操作等管理记录;

5、2年内累计工作超过6个月以上。


(二)申报程序


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工作由各企业负责资料的初审、县市 区住建局(人防办)统一上报审查,并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市直企业经企业初审后直接上报审查。审查时需提交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和建筑架子工作业人员延期复核人员汇总表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电子文档)。


(三)申报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A4纸1份);

2)近3个月内经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体检证明(原件);

3)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报名汇总表(见附表1);

4)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表(见附表2,双面打印);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粘贴于延期复核人员申请表上);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正本、副本,原件丢失或正副本缺一者一律不受理)。


2、 建筑架子工


1)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A4纸1份);


2)近3个月内经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体检证明;

3)《建筑架子工作业人员延期复核汇总表》1份(见附表3); 

4)《建筑架子工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表》1份(见附表4);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粘贴于延期复核人员申请表上);

6)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本、副本原件丢失或正副本缺一者一律不受理)。


以上提交的表格及资料均须经单位初审盖章(盖章位置为正面右上角),并在工作单位意见栏签章。汇总表均须提交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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