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建筑架子工培训考核和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建筑架子工培训考核和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娄建办发〔2020〕19号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建筑架子工培训考核和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万宝新区分局,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市直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架子工培训考核、发证和从业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架子工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人教〔2013〕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架子工培训考核和延期复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和延期复核对象
普通脚手架架子工(P)。普通脚手架架子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架、外电防护架、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等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人员。
(一)培训考核对象
凡申报企业注册地和个人户籍所在地为本市,未持证从事建筑架子工工作的从业人员。因疫情原因,不接受娄底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申请报名。
(二)延期复核对象
2014年、2016年、2018年已取得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架子工作业人员,其中,2014年取得的人员进行复核换发新证书。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登高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
(五)符合架子工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30日,其中,市直(含娄星区、经开区、万宝新区)为10月26日至28日报名,涟源市、双峰县为10月29日报名,新化县、冷水江市为10月30日报名。
(二)报名地点: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培训中心266室。
(三)联系电话:0738-8333178。
培训考试、实操考核具体时间视报名情况再另行通知,实操考核地点为娄底市建筑架子工考核基地。
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培训考核人员提交资料
1.《建筑架子工从业资格考核认证汇总表》1份(见附表1);
2.《建筑架子工从业资格考核认证申请表》1份(见附表2);
3.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提交毕业证复印件A4纸、身份证双面复印件A4纸1份);
4.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提交原件);
5.每人一寸免冠近照4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并粘贴于考核认证人员申请表上。
(二)延期复核人员提交资料
1.《建筑架子工作业人员延期复核汇总表》1份(见附表3;
2.《建筑架子工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表》1份(见附表4);
3.身份证(提交双面复印件A4纸1份);
4.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提交原件);
5.每人一寸免冠近照2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粘贴于延期复核人员申请表上;
6.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包括正本、副本(原件丢失或正副本缺一者一律不受理)。
以上提交的表格及资料均须经单位初审盖章(盖章位置为正面右上角),并在工作单位意见栏签章。汇总表均须提交电子文档。
五、考核组织及发证
(一)考核组织
建筑架子工培训考核具体工作委托局(办)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建筑架子工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两个方面。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按照省住建厅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大纲命题,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按照省住建厅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标准,采用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70分为及格。
(二)发证工作
此次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线上+线下)均合格者,由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作为建筑架子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效证件。延期复核人员经安全技术理论考试(线上)合格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签盖延期复核专用章,作为建筑架子工作业人员延期复核合格有效依据。